教学教务
1.贯彻“以教育教学为中心”的宗旨,坚持“精教 苦学 严管 守纪”的指导原则,正
确处理教育教学与其他工作的关系,组织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。
2.负责制定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。
3.制定和健全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并检查实施,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4.负责组织对各系的教学评估,检查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,对教学质量状况进行
分析研究,并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和措施。
5.负责组织各系制定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文件,并负责审定和组织专
业教学计划的 实施。
6.协同各系做好兼职教师的审定、聘任及其管理工作,逐步建立一支稳定的专、兼职